昨天上午,本市召开会议,对全市开展的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表彰,并就开展好“千日整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”行动,全面落实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行动员部署。市委常委、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,自2009年10月起,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区县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,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,百日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其间,共破获盗车案件5945起,摧毁犯罪团伙146个;收缴被盗自行车13726辆,取缔非法收购自行车的废品站、维修点、交易点122家;为5万余辆非机动车登记、打号、上牌;整修存车棚(处)1472个,新建存车处1224个,安装地笼、地锁等防盗设施16898个,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794个,建成旧自行车交易市场5处。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,自行车安全管理更加规范,存车设施和防范体系建设得到加强,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,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增强。
散襄军在会上强调,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,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,根本解决自行车被盗这个全国性的难题,达到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。要切实增强开展千日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要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、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,与“解难题、促转变、上水平”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,与创建文明城市、开展交通整治相结合,与平安天津建设、法制天津建设、和谐天津建设相结合,整体谋划、统筹兼顾、综合治理、协调推进。要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,开拓创新、扎实苦干,坚决推进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,全力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,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。
会上,授予和平区南市街庆有西里等66个社区居委会(治保会)为“天津市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先进社区”,授予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秩序科等34个集体为“天津市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优秀基层单位”,授予河东区中山门街友爱东里社区居民张洪霞等700名治安积极分子、公安东丽分局民警李世春等300名公安民警为“天津市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”。(记者赵荣君见习记者韩雯通讯员陈荣喜丁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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