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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  津  通
发表人: 许火盈    提问时间: 2010-03-07 15:37
 标题:出租车管理问题
内容:

    建议我市也规定:在出租车内坐席前置放本车牌号和司机姓名,以便乘客监督。有些城市就是这样做的。

    我深感我市出租车服务质量之差。

回复部门: 客管办    回复时间: 2010-03-12 14:37    是否超时:

尊敬的许火盈网友:

 

  您好!感谢您的建议,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:

 

我办对出租汽车车辆附属设施和标志有明确的规定,其中包括在出租汽车车内的明显位置放置《乘客监督卡》。该卡明示驾驶员的近照、监督号码和投诉电话。近一段时间,由于出租车更新速度加快等诸多原因,一些车辆未按照上述规定放置《乘客监督卡》。根据您的建议,我办将加大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,并狠抓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。

 

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,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。

 

祝您生活愉快!

  

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

2010311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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