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我女儿现已婚,男方无房,原来是学生,单身在津,现在新加坡读书。他现在想把户口落户到我家,请问政策上是否允许?如果我想了解政策的详细规定,应该去哪儿咨询?谢谢!
您好,留言收悉,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,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。
天津市公安局
2010年2月3日
尊敬的杨志远:
您好,您所反映的问题,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,根据您的情况,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规定,待您女婿回国工作生活后,可将户口迁至岳母家。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2010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