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 市局公安领导您们好!
首先感谢市局和塘沽分局各位领导。上次我提了个咨询"符合人才引进政策 随配偶落户问题",第二天就收到了塘沽分局和市局的电话,帮我解决了实际问题。真心谢谢各位警官!
本人男,27周岁,天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,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4年,已落户天津4年,并在塘沽区有房产(个人房产证),已咨询过塘沽公安分局户籍科,满足配偶户口迁入条件。
现塘沽公安分局需要我提供 劳动部门鉴证的《劳动合同》原件及复印件(如合同劳动局不给备案,需提供劳动局备案单位花名册)。但是,开发区劳动仲裁科解释说,有政策已经不再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了,并且劳动局目前尚未开展备案单位花名册工作,所以导致我无法提供这个材料。
跟单位人力部门咨询,说摩托罗拉由于是外商独资企业,所以不像国企,无权进行备案单位花名册工作。由于我与摩托罗拉签定的是正式劳动合同,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劳动合同。
现我有公司在职证明材料,有公司人力资源部章和公章,而且与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,同样也有公司人力资源部章,完全可以说明我是摩托罗拉员工。恳请市局领导,能否考虑本人实际难处,接受我的申请。如果可以接受我的申请,烦请市局领导跟塘沽分局沟通一下,接受我的申请材料!谢谢!
本人提供所有信息全部属实,希望得到领导批复!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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