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领导好!我是一名伤残军人,07年的医药费单位报到和平社险,不知什么时候能报回来。
尊敬的张克:
您好!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通知》(津劳社局发【2008】8号)规定,残疾军人应参加医疗保险的时间为2008年3月1日。您应与单位核实07时是否参加医疗保险?如果已经参加医疗保险,07年发生的医药费单位何时申报到社保部门?社保部门应该不会发生07年医药费至今未支付情况,建议与单位进一步核实。
祝您生活愉快!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09年11月26日